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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谦动态
“八谦”意在志存高远而又虚怀若谷,以高尚的品德、精深的业务专长扎根于法律服务领域,不论身处顺境还是在逆境,永恒不变的是八谦对客户合法权益的全力维护和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无上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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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再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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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昆明已寒冬来袭,八谦却捷报频频!2016年11月11日,由事务所徐梅律师领导,毕加艳、任毅律师主办,婉苏、王娟、李红玉、唐少飞等团队其他成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云南国经璞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经璞润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2016年11月22日,捷报再次传来,该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玉溪市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再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短短十余天,八谦律师连下两城,可喜可贺!八谦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本次为国经璞润基金、国新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徐梅律师团队,长期为客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运作(“募”、“投”、“管”、“退”)专业法律服务,此前,该团队已指导多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国经璞润基金、国新投资基金的信息申报,均是通过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完成,该平台自2016年9月8日上线以来,在信息报送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客户在八谦律师的专业指导下,顺利完成了整个申报工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2016年10月17日八谦将国经璞润基金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意见书提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到2016年11月11日国经璞润基金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时间仅为20个工作日,期间也仅收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一次反馈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八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领域的专业和高效。专业源于我们的专注,高效源于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八谦将秉承专注于负责的态度,继续竭诚为更多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全方位的私募基金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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